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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1. 【颁布时间】2022-1-13
    2. 【标题】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hzrd.gov.cn/jyjd/2105.jhtml

    7. 【法规全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13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祖后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市人民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2021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85.57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105.1%,同比增长1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7亿元,同比增长18.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43.06亿元;支出总计230.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结转下年使用专款12.73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同比增长3.8%;市本级支出总计60.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5%,同比增长11%;结转下年使用专款5.41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2亿元,支出总计95.5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58亿元,支出总计54.75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01亿元,支出总计4.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94亿元,支出总计0.5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46.65亿元,支出总计46.7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9.7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8.65亿元,支出总计30.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6.0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持续增收压力大,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总计211.66亿元,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11.66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总计49.52亿元,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9.52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81.2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81.23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27.1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7.15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2.09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09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0.8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0.8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56.94亿元,总支出46.82亿元,滚存结余49.84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7.16亿元,总支出29.5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6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要求和以收定支的原则,符合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相衔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预算安排有保有压,突出保障重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注重防控风险和绩效管理,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县(区)级预算依法由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县(区)预算汇总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建市二十周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召开和我市建市二十周年。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查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高质量”作为第一目标,确保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实施产业优先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植财源。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导带动作用,帮助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支持培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碳酸钙、冶金等循环产业链,做强我市财源基础,努力改变贺州财政自给率低、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低的现状。贯彻落实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对稳投资的重要作用。

    (二)将“惠民生”作为第一责任,确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满足刚性民生支出需要,落实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强化财政基本民生保障措施,更大力度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工作,加强惠民工程的财力保障,补齐民生短板,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将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的发展改革、民生改善政策落实到预算中。坚持把生态环境投入作为基础性投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建设。

    (三)将“强绩效”作为第一要务,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落实。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大力削减不必要、低效的支出事项,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领域保障拓展空间。加强对重点民生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的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的运用,做实挂钩预算激励约束等应用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增强支出政策对预算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四)将“防风险”作为第一底线,确保财政经济平稳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加强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积极筹集偿债资金,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政府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监督,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债务风险管控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切实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财政运行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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