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2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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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人大常委会
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22年第10号)
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22年第10号)
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差额票决方式决定,以下项目为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一、新增城镇公办中小学学位3.2万个。涉及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开区、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42个项目,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解决全市城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紧张问题。总投资约7.41亿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和房地产配建学校资金解决。
二、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653元、31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提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投入资金约19.36亿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解决。
三、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新建不少于200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到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121个乡镇(街道)1971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为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覆盖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实现入户率100%、服务率100%。总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公租房500套,建成公租房1000套,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2022年投入资金约1.3亿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和社会资金解决。
五、提升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每个县(市、区)选取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20家,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车辆,设置健康小屋,配备相关医疗设备,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投入资金约600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资金解决。
六、建成湛江市引调水工程。通过建设62公里压力输水管道及加压泵站等工程措施,将鹤地水库地表水输送至湛江主城区,保障湛江主城区以及沿途城镇居民饮水安全。投入资金约30.4亿元,由企业自有资本金、融资贷款、债券、财政补助资金解决。
七、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技能培训,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及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八、桥梁和渡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全市41座危桥和12座渡槽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约1.06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九、完成部分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全面实施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向全域自然村延伸,2022年实现部分自然村村内道路路面基本硬化。投入资金约6000万元,由县级财政统筹涉农等专项资金解决。
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综合治理。对全市50家具有代表性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和综合治理,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选定实施,树立具有全市示范性的农贸市场标杆。投入资金约2.6亿元,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及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解决,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除省补助外,市财政对各县(市、区)农贸市场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奖补。
现予公告。
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