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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10-26
    2. 【标题】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tzrd.taizhou.gov.cn/art/2021/10/26/art_23166_3168576.html

    7. 【法规全文】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38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决定如下:

    靖江市59名(其中市直派选9名);

    泰兴市94名(其中市直派选16名);

    兴化市109名(其中市直派选17名);

    海陵区54名(其中市直派选10名);

    姜堰区62名(其中市直派选9名);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47名(其中市直派选10名);

    驻泰部队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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