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丽等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丽等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丽等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丽等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丽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接受黄家忠同志申请辞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报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