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21年9月30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黄英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南宁江南工业园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建设的议案》(第1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议案办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