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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8-31
    2. 【标题】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ldrd.gov.cn/ldrd/tzgg/202108/5a04b6d14fdc4f9a85bfdf2a6f4acf51.shtml

    7. 【法规全文】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408名。

    二、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实行全额分配,不留机动。

    三、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要求,分配各县、市、区应选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别为:娄星区72名,冷水江市54名,涟源市92名,双峰县79名,新化县105名。

    四、驻娄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的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名。

    五、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不少于56%,保证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44%;妇女代表一般应占30%;要有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宗教、归侨和侨眷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 %;连任代表不超过40%;35岁以下青年代表要有一定比例;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代表。

    六、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1年10月31日前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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