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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1-3-22
    2. 【标题】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3/t20210324_3675387.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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