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0-2-1
    2. 【标题】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银发〔2020〕3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6. 【法规来源】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966054/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发〔2020〕30号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金融部门疫情防控,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切实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三、各单位员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凡近期已经从湖北地区返回工作地的,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观达到14天,并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对湖北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可按照地方省级政府统一要求,延长假期,但延长期间,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急值班、网络办公等方式,切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务,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2月1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