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剑勇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队伍“四化建设”,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建设幸福美丽新陇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