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毅为渭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毅为渭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陕西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毅为渭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毅为渭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8年4月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李毅为渭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