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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0-10
    2. 【标题】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tyrd.gov.cn/2011/index.php?cid=2&id=8162

    7. 【法规全文】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年8月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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