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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1. 【颁布时间】2015-12-4
    2.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3. 【发文号】国办函〔2015〕14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2/15/content_10421.htm

    7. 【法规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国办函〔2015〕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有效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2015年3—12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印发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国政府网站底数,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问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正在成为各级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一)摸清了全国政府网站底数,实现整体达标合格。截至2015年11月,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政府网站84094个。其中,普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关停上移的16049个,正在整改的1592个。正常运行的66453个政府网站中,地方网站64158个,国务院部门及其内设、垂直管理机构网站2295个。经抽查,全国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0.8%。其中,省部级政府门户网站合格率为100%,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合格率超过95%,其他政府网站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地域上看,北京、上海、浙江、湖南等地政府网站合格率超过95%,山西、辽宁、黑龙江、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网站合格率低于85%。
      (二)提高了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集约化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强化政府网站主管职责,普遍建立了责任到人、层层督办的推进保障机制。不少地方和部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督查、问责和考评等抓手,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东、四川和税务总局等建立了技术监测、群众监督、绩效考核等“多管齐下”的监管模式;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气象局等部门印发文件明确责任,完善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了网站效能。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网站无力维护等问题,有序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江苏、安徽、贵州和海关总署等对问题严重网站关停整改,对同质同类网站归并整合,利用门户网站对分散资源进行整合迁移,集中提供服务,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集约化模式。
      (三)建立了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记录了全国84094个政府网站的名称、地址、主管单位、运行状态等基本信息,形成了准确、完整的政府网站动态档案库。该数据库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开放后,两个月时间搜索量达8万余次,下载1.3万余次。据统计,国务院各部门政府网站有关内容媒体转载量较2014年上升15%,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升13%,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升17.5%,各级政府网站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
      二、整改工作的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着力推进整改。通过整改,全国政府网站信息不更新、内容严重错误、咨询信件长期不回复、服务不实用等问题明显减少。
      (一)信息更新更加及时。政府网站空白栏目数由普查前的平均每网站20个降至2.3个,降低88.5%;更新不及时栏目数由平均每网站15个降至5.5个,减少63.3%。
      (二)内容准确性普遍提高。政府网站首页不可用率由普查前的12.8%降至3.6%,降低71.9%;链接不可用数由平均每网站196个降至23.4个,降低88.1%。普查前被频频曝光的严重错别字问题大幅减少;办事表格、材料清单、联系电话、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准确问题由平均每网站17个降至2.3个,减少86.5%。
      (三)互动回应情况明显改善。网上信箱等咨询渠道开通率由普查前的57%上升至85.3%,公开的回复信件数由平均每网站27件增加到110件,咨询类留言长期不回复的比例降至0.7%,1年内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次数由平均每网站不足1次增加到4次。
      (四)办事功能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网上办事事项梳理,着力提高服务信息实用性。因内容不齐全、指南不实用造成的“办事难”、“办证难”问题有所减少。95%以上的政府门户网站规范了办事指南的基本要素,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依托政府网站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线上线下资源衔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在全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的同时,一些政府网站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基层网站仍不合格,少数网站问题严重。抽查发现421个不合格网站,少数基层网站问题严重。青海省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人民政府网站空白栏目数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供销合作社网首页多个栏目“开天窗”;山西省泽州县林业局、辽宁省建昌县教育局网站个别栏目7年未更新;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个别栏目5年未更新。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机构网站中,国家统计局莆田调查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阿里地区邮政管理局网站不合格。
      (二)个别地方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湖北省浠水县巴河镇政府网站“新闻动态”栏目近60条新闻属“旧稿新发”,部分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的新闻实际上是6年前的信息;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西关办事处、海南省儋州市统计局网站因存在严重问题申请关停,其计划整改完成时间超过10年;黑龙江省林口县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自查评分超过90分,而实际抽查发现问题较多,为不合格网站。
      (三)一些网站便捷性、实用性亟待提升。部分网站没有提供规范清晰的服务流程,缺少可供下载的必要表格和文件,不能提供实用有效的申报、查询等办事服务;14.7%的网站互动功能缺失,政府与公众交流缺少有效途径;还有一些网站结构混乱、页面繁多、不便使用,给公众查找政府信息、网上办事带来较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并针对普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的检查力度,巩固普查成效,避免出现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弹等情况。要切实把办好政府网站摆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级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对本次通报的网站问题,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
         2.国务院部门及其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
         3.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

    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





    序号

    省(区、市)

    运行网站总数

    抽查网站数

    抽查合格
    网站数

    抽查不合格
    网站数

    抽查合格率



    1

    北京

    1065

    69

    67

    2

    97.10%



    2

    天津

    398

    37

    34

    3

    91.89%



    3

    河北

    1988

    159

    143

    16

    89.94%



    4

    山西

    1315

    111

    93

    18

    83.78%



    5

    内蒙古

    2208

    149

    133

    16

    89.26%



    6

    辽宁

    1319

    108

    91

    17

    84.26%



    7

    吉林

    853

    68

    59

    9

    86.76%



    8

    黑龙江

    1399

    115

    95

    20

    82.61%



    9

    上海

    713

    49

    47

    2

    95.92%



    10

    江苏

    3929

    232

    219

    13

    94.40%



    11

    浙江

    3623

    213

    204

    9

    95.77%



    12

    安徽

    3169

    203

    191

    12

    94.09%



    13

    福建

    2612

    159

    145

    14

    91.19%



    14

    江西

    1786

    123

    114

    9

    92.68%



    15

    山东

    3951

    252

    231

    21

    91.67%



    16

    河南

    2260

    196

    173

    23

    88.27%



    17

    湖北

    3067

    190

    174

    16

    91.58%



    18

    湖南

    3692

    229

    218

    11

    95.20%



    19

    广东

    4496

    277

    262

    15

    94.58%



    20

    广西

    1874

    135

    122

    13

    90.37%



    21

    海南

    283

    37

    33

    4

    89.19%



    22

    重庆

    1008

    87

    75

    12

    86.21%



    23

    四川

    4282

    278

    264

    14

    94.96%



    24

    贵州

    1785

    124

    113

    11

    91.13%



    25

    云南

    3728

    233

    194

    39

    83.26%



    26

    西藏

    163

    29

    23

    6

    79.31%



    27

    陕西

    2993

    189

    171

    18

    90.48%



    28

    甘肃

    1639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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