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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3-12-3
    2.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n2226/n2271/n2272/c609962/content.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


      现将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将煤矸石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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