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1. 【颁布时间】2012-1-5
    2.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3. 【发文号】公告第170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农业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201/t20120112_2456035.htm

    7. 【法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08号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和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已列入该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管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停止受理上述生产线项目兽药GMP验收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2月1日起,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和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兽药GMP验收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继续受理:

      (一)持有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产品或转瓶培养生产方式兽用细胞苗产品新兽药注册证书的;

      (二)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具有从投料到分装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密闭式生产工艺的;

      (三)采用动物、动物组织或胚胎等培养方式改为转瓶培养方式生产兽用细胞苗的;

      (四)在原批准生产范围内复验、改扩建、重建的。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完工的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和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经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停止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