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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

    1. 【颁布时间】1996-4-11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
    3. 【发文号】法函〔1996〕59号
    4. 【失效时间】2013-1-18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注:本法规2013-1-18已经被id408507法规废止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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