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泽伟 ]——(2009-4-9) / 已阅26598次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选择的结果。作为司法机关,司法的天平向任何一方倾斜都会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天平的平衡,仍是司法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的。
参考文献:
1、刘燕:《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2、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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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国光、贾纬:《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8月版;
5、周志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国海峡两岸案例比较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6、文光伟:《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年5月版;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案例与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4月版;
10、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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