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卓敏 ]——(2007-2-22) / 已阅17366次
对我国制药行业而言,除了关注和配合政府完善相关制度外,可以积极并适时地利用申请强制许可的机会,在解决国家公共健康问题的同时,使自己获得一些提升的契机。但即便是这样,我们首先还是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否则,连仿制药品的能力都没有,就更谈不上申请强制许可了。而暂时依靠强制许可允许进口的办法也不是长久之计。在整个过程中,这实际上就是紧握技术的底牌,利用法律给予的筹码进行一场综合实力的博弈。因此,培养一批具有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背景的专业法律人员在这场博弈中为我们“保驾护航”,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 作者:武卓敏,LL.M.(University of Heidelberg), Ph.D. Scholar of Max-Planck Institut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ompetition Law and Tax Law (in Germany), Ph.D. Student of University of Munich. www.zhuominwu.cn .
注:资讯来源:泰国卫生部官方网站http://eng.moph.go.th 、疾病控制署http://thaigcd.ddc.moph.go.th/Bird_Flu_main_en.html 、联合国艾滋病组织http://www.unaids.org/en 、泰国政府制药组织http://www.unaids.org/en/ 、Merck公司网站www.merck.com 、新华网。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