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成思 ]——(2000-1-1) / 已阅50136次
3例如分不清“手稿丢失”与“作品丢失”的区别,分不清公有领域中的技术与技术秘密的区别。
4较具代表性的论文,可参看《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1996年第2期的文章《版权合同与合同法》。
5参看Melville著EntellectualPropertyLicensing一书,1982年出版。WIPOModelLaw(Know—How部分),1980年第Ⅱ卷。
6参看《国际技术转让法通论》,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年出版。
7参看《人大工作通讯》,1999年第8期第17页。
8参看《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出版,1997年第6期《论侵害债权制度》。
9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2条第1款。
参看EIPR1997年第11期及1999年第4期。
参看NO.96-1470,1998U.S.LEXIS1606(Mar.9.1998)
参看InternationalTrade(伦敦出版)1999年第1期。
参看《中华商标》1998年第6期。
参看《版权法》(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03—320页。欧陆法系国家及英美法系国家的实例,见《著作权》杂志1995年第3期第3—7页。
转引自EIPR1999年第3期。该案的评论系由日本著名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学家土井辉生撰写。其评论中特别强调了“有限期的版权转让应属有效”。
参看《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
参看《知识产权研究》第六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12月出版。
参看《国际贸易》杂志1999年第五期《21世纪知识产权研究展望》,《著作权》杂志1999年第1期《两个新的版权条约初探》等文章。
参考注▼,这里哥德斯坦在其论文中的主张。
参看为适应数字技术与网络而增加的《统一商法典》第2B条(草案)。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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