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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彩娥 ]——(2014-9-17) / 已阅16703次

    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2013 法学 郝彩娥

      摘要:美国的前身,是英国在北美建立的13个殖民地。由于美国和英国的特殊的历史渊源关系,因而美国法一开始就被打上了英国法的烙印,美国法是在继承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北美殖民地时期英国普通法的施行奠定了美国法的基础,决定了美国法的基本风格。在发展方面,美国法在承袭普通法传统的同时,以自己独创性风格迅速发展。
      关键词:渊源 判例法 普通法 先例原则 社会控制
      美国是英国在北美建立的13个殖民地之一,由于美国和英国的特殊历史渊源关系,因而美国法一开始就被打上了英国法的烙印,美国法是在继承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其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美国法的起源
      美国法的发端,在北美的殖民统治时期。由于欧洲各殖民国家的激烈争夺,北美殖民地出现过一个短暂的法的多元化局面,伴随着英国对北美的殖民统治的确立,英国普通法被带到北美并在北美殖民地推行。但是,,从18世纪初到北美独立战争,由于殖民地经济发展的需求、英国政府加强了对北美殖民地立法的干预、普通法文献和知识的广泛传播等等因素,北美出现了接受普通法的趋势,北美殖民地时期英国普通法的施行奠定了美国法的基础,决定了美国法的基本风格。
      美国法的形成
      1776年7月4日通过的«独立宣言»为美国法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此后,美国法进入它的形成时期。
    (一)美国法形成过程中的独立性化倾向
       早在殖民地时期,北美人民试图摆脱英国法的影响,走法的独立发展道路的观念就已经萌芽,一些殖民地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成文法律,独立后,美国除制定全联邦性的«邦联条例»、«联邦组织法»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等法律外,很多州禁止援用英国判例,并相继制定成文法,美国法在形成过程中,呈现出与英国法相对独立的发展趋势。
       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新法律的创制
    18、19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已经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完成了由封建法向资本主义法的转变,古老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被赋予全新的资本主义内涵,这就决定了它与美国的政治经济性质的一致性,为美国对英国的继承提供了一个基本前提。并且英国普通法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上都表现出强大的优势,庞大的普通法法学家和法官队伍以及他们的努力工作已使普通法深入人心。在诸多因素的促使下,到19世纪中叶,以英国法为基础的美国法模式最终确立。
       三、美国法的发展
       随着美国城市迅速发展,人口大大增加,促使了美国法的发展,从19世纪中叶以后,美国法经历了南北战争以后的平稳发展时期以及罗斯福新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个大的发展时期。19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法的统一化和系统化
    美国法律体系既是一个以判例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又是一个包含了纷繁复杂的各州法律的法律体系。为实现普通法法典化和各州法律的统一化,1878年成立的美国律师协会、1892年成立的全国委员会、1923年成立的美国法学会将推动通行于整个联邦的统一立法作为它的主要工作目标,对立法进行了系统整理,虽大多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美国法律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内容的近代化
       19世纪中叶以后,美国法在实现统一化和系统化的同时,实现了由封建的普通法向资产阶级法的彻底转变。这种转变主要表现为根据美国国情和宪法精神,对普通法和旧法令进行修正和改造,使古老的法律原则近代化,跟上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观念的发展进程。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宣布废除奴隶制度、以后又通过一系列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禁止、对繁琐的诉讼程序进行改革这些活动促使美国建立了富有特色的判例法理论,形成了自己的"先例原则"。而对先例是否遵循,主要是以是否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为标准。通过一系列的立法和司法改革,美国法被赋予新的精神和观念,始终保持对美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保护和促进作用。
        (三)法在现代时期的发展
       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转折点,美国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经济上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美国在政治上表现出一种联邦主义倾向,联邦权力相对于州权力不断加强,法律的"社会控制"功能加强,这些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命令增多,委托立法出现
        19世纪以来,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增高,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此外,国会往往以授权委托的形式将某一特定事项的立法权交给总统或某一行政机构行驶。
        2、新的法律部门的建立和成文法地位的上升。
    除了传统的法律部门外,伴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部门纷纷建立。与这种变化同时存在的,是成文法地位的上升,判例法地位的下降。
    3、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加强
    50年代以后,美国法在民主倾向和科学性逐步加强。在公法领域强调对人权的确认和保护以及对公民的平等保护;行政法从以控制权力为中心转向以提供福利和服务为中心,完善了公众监督机制;刑事法律的修订和发展体现出轻刑化和非刑事化倾向;在私法领域,注重在保护私人利益的同时,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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