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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连环买卖未过户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原登记车主不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熊建武 ]——(2004-2-16) / 已阅38513次

    [3] 此案中原车主应否承担责任,赵付祯
    [4] 转卖车辆没有过户 车主应负事故责任 ,剑波,爱云
    [5] 未办理登记手续车辆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夏克超
    [6] 转卖车辆不过户 车辆肇事就有责,陈 林
    [7]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原登记车主不应成为诉讼主体
    ,徐永贵
    [8] 车辆买卖不过户
    出了事故究车主,《人民法院报》1997年9月18日。
    [9] 出于同情 同意私车挂名下 交通肇事
    连带责任不能推,《人民法院报》1999年8月3日

    【作者简介】熊建武:男,1964年7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湖南省益阳农业学校
    高级讲师;湖南正选律师事务所 律师。

    【作者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龙光桥镇 益阳农业学校
    联系人:熊 建 武
    E-mail:xiongjianwu@yahoo.com.cn
    电 话:0737—3333377 传 真:0737—4689999
    手 机:13873749789 邮 编:41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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