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军 ]——(2012-12-7) / 已阅9256次
恢复原状请求权,是指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并遭到损坏时,若能够修理,则所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来状态,加害人拒绝进行修理时,所有人有权请求法院责令加害人恢复原状,此种请求权的发生事由与损害赔偿之债上请求权非常类似,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所有人的权益而将其纳入物上请求权的范畴,但无可否认其与债上请求权有诸多相通之处。所以,笔者认为,此种请求权当然也应该适用于诉讼时效,以衡平权利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笔者对于物上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持肯定态度的。其理由如下:
1、从诉讼时效的功能看,肯定物上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有利于督促物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2、从诉讼时效的期间起算点看,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难以计算的情况,如前所述,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其期间的起算点是根据权利人的主观意志,而不是根据侵权行为的结束点,因此,无论物的侵权行为是否连续都不影响诉讼期间的起算。
3、从诉讼时效的客体和物上请求权的性质看,既然物上请求权也是请求权家族成员,就符合诉讼时效客体的范围,且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可以归于一宗(见前面物上请求权的性质阐述),我们又为何阻止物上请求权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注释:
①王利明:《物权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②梁慧星:《民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③陈华彬:《物权法原理》, 国家行政出版社 1998年版。
④杜景林、卢湛译:《德国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罗结珍:《法国民法典》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年版。
⑥王书江译:《日本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⑦程啸、陈林:《论诉讼时效客体》,《法律科学》2000年1期第70页。
⑧邵建东,孟翰:《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⑨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1页
⑩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
参考文献:
[1] 傅鼎生:《物上请求权的时效性》,载自《法学》2007年第6期,P76-82
[2] 侯利宏:《论物上请求权制度》,来源法律图书馆论文资料库
[3] 许英:《对物上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问题的探讨》,来源中国法院网
[4] 王力回:《物权请求权制度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02期
[5] 王利明:《物权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6] 梁慧星:《民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7] 陈华彬:《物权法原理》, 国家行政出版社 1998年版
[8] 王胜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9] 沈爱玲:《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保护探析》,《前沿》2010年20期,P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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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利明:《论物权的请求权》《民商法研究》第三辑P234-244
[13] 张驰、黄鑫:《物上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关系论》,《法学》2006年09期
[14] 陈锦华:《物上请求权的消灭时效问题之浅探》,来源中国私法网
作者:谭军、李志文
工作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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