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金锋 ]——(2011-8-18) / 已阅17006次
第四十六条 应在被漫骂或骚扰时,回以适当字眼,切勿争吵,可向群主或管理投诉。
第四十七条 应文明聊天、团结友爱。
第四十八条 应服从群主和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应使用不超过15号的字号聊天,不能用黄色,字体过大刷屏快,黄色字体大家看不见。
第五十条 应积极和按时参加活动,报名因事不能参加活动者请提前告知组织者,参加活动请听从安排。活动中要积极的表现自己,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自己。
第五十一条 应在对群友有好感时进行私聊,不占用群聊天资源。群内女群员,应谨慎交友,谨慎见面。
第五十二条 应照顾女士,多陪女生聊天。
第五十三条 应在对群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时,及时向群主或管理说明。
第五十四条 应欢迎新人加入,不要冷漠新人,欺负新人。
第五十五条 应对管理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请保留聊天纪录向群主反应。
第五十六条 群主和管理应积极参与群管理,对违规行为应尽量沟通,进行劝诫、警告、处罚。
第五十七条 群主和管理应及时维护本群的正常秩序,积极中立的参与调解,公平公正的处理群内纠纷和矛盾。
第五十八条 群主和管理应任何时间情况下都不得与群友发生激烈冲突。管理员应尽量以和善的态度对待群友。
第五十九条 群主和管理应定期整理群成员名单,开除长期潜水者。
第六十条 群主和管理应发布公告、组织聚会。
第六十一条 群主和管理应审核成员的聊天、发贴及照片内容,有不符者要及时提出警告。
第六十二条 群主和管理应贯彻及宣传群规,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第六十三条 群主和管理应及时接收新人,应注意接收条件的变化。
第六十四条 群主和管理应尽量不强制干涉群聊的话题、顺其自然。
第六十五条 群主和管理应创建和谐的群聊环境,不让群友对管理产生惧怕心里而战战兢兢的聊天。
第六十六条 群主和管理应以维护群内和谐为目的,以人为本,宽容大度,若无严重违反本法情形的,尽量不作出处罚。
第六十七条 如群管理滥用职权3次以上,多次引起群内其他成员不满的,将被取消管理资格。
第六十八条 任何一个群管理在作出处罚前,需征得其他在线管理的同意。
第六十九条 若半数以上群内女性认为某一成员言行不当,可以由全体成员在7日内不予理睬,情节严重的处以七日到十五日的不理睬期。
第七十条 轻度违反本法规定的,先行公告警告,若警告后再犯的,则开除出群。
第七十一条 严重违反本法规定的,无须警告直接开除出群。
第七十二条 长期不登陆群的,应自动退出。
第七十三条 对于误发违规言论、图片、非本人误发违规言论集图片者,如及时澄清,将不予追究,经再三提醒而无任何表示者,可视为故意违规,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七十四条 因违反本群规定,而未被列入本群恶意名单者,可在适当的时间(开放日)重新申请加入本群。
第七十五条 因违反本群规定,连续被清理3次以上者,可视为无法适应本群,不再批准加入本群。
第三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群只是提供交流平台,请大家在交流、私聊、加好友、会见时,慎重选择,期间若发生任何纠纷,均责任自负,与群无关。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18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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