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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胶州尝试以市场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方式调整市场开办者与市场经营者法律关系

    [ 杜茂德 ]——(2003-5-1) / 已阅14704次


    2、在经营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税、费。

    3、严格遵守市场开办者制订的市场管理制度,在市场开办者指定的位置和划行归市商品分类依法经营,不得挤占市场设施、违反市场开办者划行归市商品分类规定进行经营。

    4、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爱护市场所有设施,保证所使用设施完后无损。

    5、未经市场开办者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售市场设施。

    三、合同担保方式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为保证双方能够全面履行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建立定金担保制度。由市场经营者向市场开办者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合同期满后,若市场开办者出现违约情形,应向市场经营者双倍返还定金;如市场经营者出现违约情形,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对于双方在市场经营管理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胶州工商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发现市场管理经营双方反响不错。市场开办者认为他们在市场物业管理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心中有了章程。市场经营者也认为市场开办者真正站在与他们平等的位置上,他们管理服务好不好,有双方签订的合同作为评判标准,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另一方都可以告对方违约。 (杜茂德 高长玉)

    联系单位:山东省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2/7212034

    邮政编码:26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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