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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研究

    [ 高艳 ]——(2010-4-1) / 已阅11332次

    规范审判工作是我们为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审判工作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各种规范,把审判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解决程序公正问题,以减少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瑕疵和不足,最终实现案件的公正处理。采取各种手段力促案结事了,就是以彻底了结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目标,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疏导等多种手段,特别是运用调解的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促成当事人之间实现和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可以这样讲,当事人之间实现了和解,既有利于案件的执行,同时也避免了案件判决以后,一方和双方当事人不服打二审和在案件已经终审以后,当事人仍然继续上访、缠诉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①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
    ②《“三个至上”是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张文显,《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21日4版。
    ③坚持“三个至上”思想,闻长利,《甘肃法制报》2008年10月27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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