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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达 ]——(2010-1-30) / 已阅6726次

    司法机关学习报告写作的基点探析

    黄达


      我们国家的国情比较特殊,司法机关(以法院为典型)的工作人员除了专研业务,还要经常性地政治学习,同时还要写一些文本来证明自己政治上的正确。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司法专业性受到了鞭挞,人们恨不得将司法专业性扔进垃圾堆;相反地,司法民主化、司法大众化受到了推崇,正在全国法院系统掀起一股司法民主化、司法大众化的学习高潮,例如最近的陈燕萍先进事迹学习运动。
      对此,我们不作任何价值判断,仅仅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探讨此类论文、报告、心得应该怎么写。我们认为,写作此类文章有如下三个基点需要把握:

    第一,政治上观点正确,与组织保持一致。
      此类学习运动中的论文、报告等必须在政治上“正确”,至于法理上是否正确,在所不问。同时,文章所要表达的观点必须与组织上保持一致,切忌标新立异。与组织上保持一致是最安全的,尽管此类写作不一定能够获得额外收益,但是能够收获安全价值。标新立异、观点商榷、理论澄清等不适合此类写作,而且风险性也太大。

    第二,行文上必须对仗工整。

      行文上必须对仗工整,这也是此类写作的基本要求之一。为什么对仗必须工整呢?因为此类歌功颂德的文章必须用行文上的通畅、对仗甚至词藻,来弥补理论上的不足。某基层法官在践行陈燕萍工作法中提出:(一)扎根基层,乐于奉献;(二)善于倾听,热爱群众;(三)爱岗敬业,崇法明礼;(四)秉公司法,廉洁自律。我们认为这很不错,对仗很工整。

    第三,学术上无需考虑太多。

      部分法官对司法大众化、司法民主化颇有微词,认为司法就是应该遵循司法规律,搞司法专业化。我们也持此观点,但是这部分有着自己独立思考的法官是不幸的,因为他们生不逢时。在此类文章的写作中,学术上无需考虑太多,如果你在此类的学习运动中还在论证究竟是司法专业化好,还是司法民主化好,恐怕你已经成了明代的士大夫,你就干脆以死直谏吧!所以我们说,学术上无需考虑太多,这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学术问题。至于学术问题,你可以在其他场合,如学术研究的场合详细论证,在政治学习的过程中就不要多谈这些了。食君之禄,替君分忧,不要给组织上找麻烦。
      以上,我们撇开价值判断,仅仅从技术的角度探讨如何写作司法系统学习运动的学习报告、学习心得等,希望对公检法单位的同志们有所帮助。祝大家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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