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大勇 ]——(2009-12-12) / 已阅14062次
从价值取向上看,律师业以“服务法治,维护人权”为其价值取向,决定了其具有与社会进步共同发展的可持续性。法治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律师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的深化,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提高,捍卫人权,实现人权,为保护权利而奋斗,已不仅是公民的私事,更是由公民组成的国家最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律师业的产生与存续、壮大以及律师制度的完善,即是公民维护人权和国家保障人权,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律师制度不仅可以与民权结合而外化出民主精神,而且可以与法治结合产生法治化的社会秩序。因此律师行业的发展,将通过其实践其自身价值,维护人权制衡公权、维护自由反对专制和垄断的职业活动,为国家的民主与法治进程作上最好的注脚,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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