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礼仁 ]——(2009-11-30) / 已阅23651次
2、不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
3、 违法的事实婚姻
(三)承认和其区分事实婚姻法律类型的意义
1、有利于厘清婚姻概念,为事实重婚提供理论支撑
2、有利于正确区分事实婚姻与同居的界限
3、有利于人们对事实婚姻的全面认识和了解,以免造成误判
4、划分不同类型的事实婚姻,更加符合当前事实婚姻的现状
5、有利于正确适用法律
六、事实婚姻与同居的界限
(一)事实婚姻与同居的界限
(二)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司法判断和处理
1、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判断
2、几种特殊事实婚姻的认定
一是因事实婚姻生效时间发生争议的; 二是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事实婚姻
(三)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处理
七、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和离婚标准
(一)事实婚姻成立或不成立的认定
(二)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
(三)事实婚姻的离婚标准
八、对事实婚姻立法反思
(一)否认事实婚姻,使事实婚姻成为“自由的乐园”
1、事实重婚自由。(案例1
2、玩弄女性自由
3、“随结随离”自由
(二)否认事实婚姻,容易滋生其他社会矛盾
一是由于目前否认事实婚姻,法官也不受理单纯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纠纷,事实婚姻完全由当事人私力解决,公权力不予介入
二是否认事实婚姻存在,导致事实婚姻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法律上的地位、性质、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难以定位或定性。
三是否认事实婚姻,容易导致法律与伦理冲突,削弱法律的正义价值。(案例1
(三)规范事实婚姻的建议
第二节 变性婚姻的认定与处理
一、现代变性技术对婚姻的冲击和影响
二、变性人的结婚问题
(一)变性人能否结婚------ 变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案例1
(二)变性人结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案例1
三、已婚者变性后的离婚案件的处理
(一)变性后原婚姻是否自然解除
(二)已结婚的人变性后,能否撤销原婚姻的效力问题
(三)变性后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案例1
四、先变性后结婚的离婚案件的处理(案例1
第三节 同性婚姻的法律问题
一、同性婚姻的概念
二、外国关于同性婚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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