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1. 【颁布时间】1993-3-20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1993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喻德生与解才亨房屋产权申诉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报告称,
    永丰县恩江镇八一街解家巷22号4间砖瓦平房的产权早在1947年即由解才亨取得。此后,解才亨就一直以产权人的身份与喻德生建立租赁关系,并收取租金。土改时,该房屋的产权并未变动。经房屋普查,1987年9月永丰县人民政府给解才亨颁发了该宅院的《城乡建房宅基地使用证》。据此,对承租人喻德生主张该房屋产权不应予以支持。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