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的决定(市政府令第95号)
(2023-06-19) 市政府令第95号 自2023-06-19起施行
(2023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6月19日市政府令第9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03年6月3日公布的《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