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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3-11-6
    2.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3. 【发文号】人社部令第5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6. 【法规来源】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126/202401/content_6928800.html

    7. 【法规全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51 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王晓萍   

    2023年11月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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