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承担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研究任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及招标公告,经评审,确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等63个课题组为中标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作为课题管理部门,通过开题论证、中期检查、成果预审等形式,加强课题研究管理。各课题组在课题指导单位指导下,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2023年9月,61个课题组提交了研究报告,2个课题组提交了延期结项申请。2023年10—11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结项验收评审。
综合各课题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总体表现,经课题管理部门、指导部门和评审专家综合评议并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审定,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的《司法服务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研究》等20个课题研究报告为优秀课题研究成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的《司法服务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研究》等41个课题研究报告为合格课题研究成果。上述课题研究成果将以适当方式进行转化。
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部署安排,把调查研究与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起来,以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牵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调研制度、创新调研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大调研工作格局,以高质量调研服务保障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此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