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军令﹝2018﹞60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已经2018年3月22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 习近平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作用与意义
第四条 首长、机关的责任
第五条 队列纪律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 基本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第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四条 立正
第十五条 跨立
第十六条 稍息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第十八条 行进
第十九条 立定
第二十条 步法变换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二条 敬礼、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
第二十三条 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四条 脱帽、戴帽
第二十五条 宣誓
第二十六条 整理着装
第二十七条 携枪
第二十八条 40火箭筒手的携筒
第二十九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的持筒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
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二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的操筒
第三十四条 其他武器的操持
第五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第三十六条 整齐、报数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第三十八条 行进、停止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
第四十条 方向变换
第四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六章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第七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
第八章 阅兵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第六十一条 阅兵形式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第六十三条 旅阅兵程序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五条 其他部队和院校阅兵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七条 空中阅兵
第九章 仪式
第六十八条 基本规范
第六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第七十条 誓师大会仪式
第七十一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第七十二条 凯旋仪式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第七十四条 转隶交接仪式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第七十六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第七十八条 授奖(授称、授勋)仪式
第七十九条 军人退役仪式
第八十条 纪念仪式
第八十一条 迎接烈士仪式
第八十二条 军人葬礼仪式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第八十四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武警部队适用
第八十七条 队列动作调整授权
第八十八条 特别规定的适用
第八十九条 施行时间
附 录
附录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 符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战区、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三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队列左侧中央前或者偏后,必要时在队列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队列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队列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见附录二)。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及敬礼、礼毕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一)指挥位置正确;
(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队列指挥方法;
(五)认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按照规定组织验枪;
(六)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 基本队形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第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
(一)班的队形(见图1—图4)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
班通常按照身高列队,必要时按照战斗序列列队。
(二)排的队形(见图5—图6)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排长的列队位置:横队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三)连的队形(见图7—图9)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等,以二列(路)或者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中央为副连长)。
(四)营的队形(示例见图10—图12)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部所属人员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其他分队,采用同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位于本营队尾。
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旅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旅横队、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和旅纵队(示例见图13—图15)。
营横队的旅横队,由各营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旅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旅机关按照编制序列以及旅队形性质,编成纵队或者横队,位于第一营前或者右侧。
旅属其他分队,应当采用同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位于本旅队尾。
旅指挥员的列队位置:各种队形中,旅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旅机关右侧,右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旅机关前,左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军旗位置: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横队时,在旅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旅指挥员前。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四条 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见图16)。参加阅兵时,下颌上仰约15度。
第十五条 跨立
跨立即跨步站立,主要用于训练、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或者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见图17)。
第十六条 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动作应当迅速。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身体重心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第十八条 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一)齐步
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着海军藏青色春秋常服、冬常服时,拇指根部对正双排扣中间位置),并高于春秋常服或者冬常服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着作训服时,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离身体约30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见图18)。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二)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他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春秋常服或者冬常服最下方衣扣约15厘米处(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15厘米处;着作训服时,高于外腰带扣中央约10厘米处),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见图19)。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三)跑步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见图20-1),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见图20-2);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垂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着海军藏青色春秋常服、冬常服时,两拳内侧各距双排扣中间位置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四)便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他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动,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见图21)。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2.向前或者后退
口令:向前×步——走。
后退×步——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步、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步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七)礼步
礼步主要用于纪念仪式中礼兵的行进。
口令:礼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缓慢抬起,腿要绷直,脚尖上翘,与腿约成90度,脚后跟离地面约30厘米,按照脚跟、脚掌顺序缓慢着地,步幅约55厘米,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两臂下垂自然伸直、轻贴身体(抬祭奠物除外);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见图22)。行进速度每分钟24-30步。
(八)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
携折叠写字椅行进时,左手提握支脚上横杠中间部位,左臂下垂自然伸直,写字板面朝外。
第十九条 立定
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正步和礼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第二十条 步法变换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齐步换踏步,听到口令,即换踏步。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跑步换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踏步。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一)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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