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5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新伟所作的《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1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任务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及省“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着眼“四个走在前列”,聚焦“四个高地”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步伐。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新征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太原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