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2号公告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2号公告
山东省威海市人大常委会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2号公告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2号公告
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春的提请,决定任命:
申屠青、赵欣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佳忆、宋京红、宫凡舒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伟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原永忠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张伟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乔卉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玲丽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喜娥、王永刚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