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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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
为统筹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发展全过程民主,增强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泰安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各界公开征集泰安市2022年-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第一要务,抢抓重大战略,用好重大政策,主攻重点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加强地方立法,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突出泰安特色,丰富立法形式,注重用好“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模式,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三、征集内容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突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等迫切需要地方立法调整和规范的事项。
四、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分为列入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政府规章立法规划的项目。各报送主体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分别提出该项目的所属类别,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名称;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措施;
(四)有关建议项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建议人或建议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六)其他资料。
没有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送单位提交完整材料;建议人或建议单位在受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日期前不能提交完整材料的,该建议项目一般不列入立法规划。
五、相关要求
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把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部门要把参与编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调研、征集、申报、论证评估等工作,确保质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报送。
(一)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经调研论证后形成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式20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由市司法局汇总、论证后形成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一式20份);
(三)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式20份)。
(四)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参照上述要求,报送市司法局。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书可通过直接报送或邮寄形式提交,并应一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董慧
联系电话:0538-6998838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 编:271000
电子邮箱:tardfgwfgk@ta.shandong.cn
联 系 人:市司法局立法和备案审查科袭祥国
联系电话:0538-6991030
邮寄地址:泰安市司法局(市政大楼B5035)
邮 编:271000
电子邮箱:lifake@ta.shandong.cn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泰安市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