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决议
(2021年3月25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部署安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萍乡实际,体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时代要求,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在中共萍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同心同德、顽强奋斗,认真抓好规划纲要的实施,按时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萍乡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