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25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所作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萍乡市委领导下,着力提升人大监督、立法、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萍乡篇章,描绘好新时代萍乡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