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立凡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十三五”时期及2020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以及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今年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咬定全力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的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努力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奋斗,勇往直前,交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泰州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