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28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9日在萍乡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萍乡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萍乡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萍乡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萍乡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通过有关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