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所作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依法行使监督、立法、决定、任免等职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奋力绘就萍乡“五年新跨越”美丽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