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雪群所作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院在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担当实干、锐意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萍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