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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1. 【颁布时间】2018-8-12
    2. 【标题】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3. 【发文号】司复〔2018〕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司法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04/26/tzwj_3246869.html

    7. 【法规全文】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8〕6号


    贵州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执业律师执业范围有无限制问题的请示》(黔司呈〔2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

    此复。

    司法部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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