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0-1-27
    2. 【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3. 【发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7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29/content_5472894.htm

    7. 【法规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疫情,我们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29/5472894/files/98dc13942a514dd0aced75e08680ad06.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