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2月24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昭通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设立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撤销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