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2月27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按照省委机构改革要求和《萍乡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