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3月12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