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明远辞去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明远辞去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明远辞去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明远辞去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远辞去渭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