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江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做好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加快城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民生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迈出了决战全面小康的坚实步伐。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民生事业、防范风险、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萍乡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