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颜小龙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同意《关于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