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新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萍乡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同意《关于萍乡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